澎湖縣立白沙國中段考、模擬考-學生考試遵守規則
107年10月09日制訂;109.10.08日修訂1;112.08.30修訂2
一、考試當天早自修-請導師協助,皆於早自修結束前完成。
1.學生桌子抽屜面對黑板。
2.學生桌子上,除考試所使用的文具外。鉛筆袋、用具袋、其他用具與書本等,皆
放置於抽屜。
3.桌上請勿放置非透明桌墊,「防災墊」非透明,請勿放置。
4.書包請放置班級教室後面或前面講台。
5.學生座位,排與排之間加大距離。
6.請班長在黑板上,書寫今天考試科目、溫書等節次。例如第一節溫書、第二節考
公民。
二、考試過程中
1.考試鐘響,監考老師進教室時,請班長喊尊師口令:起立、敬禮(齊聲:老師好)、
坐下。
2.除有印刷不清楚、缺頁外,可以詢問監考老師。如果有題目等問題,例如:錯別
字、題目有誤等,在命題老師巡堂時,再舉手發問。(監考和命題老師不能同一
節,教務組會協助調課,讓命題老師可以全心全力巡堂)
3.每節課,於下課鐘響才能離開教室。如果要提前交卷,至少要35分鐘後,但要經
過監考老師同意,並事先把所要看的書籍放在抽屜裡,在原座位拿起下一節考試
科目複習,請勿趴下睡覺。
4.考試期間請勿作弊,遵守考試規則,違者校規嚴厲處分。
三、交卷
學生交卷,統一於下課鐘響結束,監考老師說:請所有同學停止作答,放下筆,並
請每一排的最後一位學生起來收卷,並放置講台後迅速離開。
四、其他
1.段考這兩天,下課時間請勿打球,靜心溫習課業,準備考試。
2.第二天考完試後,才可以打球。
*行政、導師與監考老師配合事項
1.教導主任、教務組長於前一天或當天向全校教師與學生宣導。
2.請各班級導師,於早自修導師時間再加強宣導。
3.教導主任賦有巡堂之責,主任如有監考,由教務組長或訓導組長代理巡堂。
4.監考老師請隨時注意學生考試狀況,請勿批改考試卷或作業、划手機等。有時候
站在教室後面,會有不錯的防範作弊之效。